002993奥海科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385,0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6,04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85,000股后的274,655,000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3025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65,624,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