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14证券简称:牧原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7日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6,316,138股后的5,396,448,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3479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51313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