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盖克(430395)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遭证监局警告并罚款40万元
奥盖克(430395)2月28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收到青岛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公告,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行为,包括未披露公司董事长王在军代持情况、未披露王在军未履行承诺原因及董事会拟采取措施、未披露王在军夫妇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上述事件中,王在军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董秘、财务负责人)刘武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综上,青岛证监局决定,拟对奥盖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万元;拟对王在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拟对刘武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