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新材料:电价下调时点提前,但是幅度低于预期
主要内容:对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继续实行风电价格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上述规定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观点:由于风电行业的基本面已经出现趋势性的好转,而发改委之前也有过“吹风和铺垫”,因此本次电价下调在业界的预期之内,只不过是公布的时点比市场预期略有提前,因此无需大惊小怪。 对于行业最关注的电价下调幅度,实际上仅为之前传闻的四分钱的一半,也就是两分钱,并且四类地区的电价还并未下调。电价比之前传闻的大幅降低也不算超预期,原因在之前的风电行业深度报告中也详细探讨过。之前较坏的预期不过是发改委和行业博弈的手段罢了,其最终的决定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因此就这一点来说实际电价比预期低也不算是太超预期,因此也无需过于兴奋。 从时间节点上看,2015年1月1日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需要加班加点赶在2016年1月1日之前投运,由此风电行业的抢装在2015年仍将继续,并推动行业的需求继续增长。 好增长潜力较大的海上风电,继续建议重点关注海上风塔龙头天顺风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