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明确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租金水平信息。 条例强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分析,《住房租赁条例》的实施,将对住房租赁市场现存的虚假房源、哄抬租金、租金贷乱象等问题起到较大的遏制作用。例如条例对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进行了相关严禁性要求,并对房源查验等方面提出了源头管理的要求,加之对于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等情况有相应的处罚,都将大大有助于减少虚假房源的出现。 条例中提出鼓励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这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期发展格局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张波肯定地指出,租赁市场将进入“机构化运营、品质化升级、金融化助力” 的新阶段,数据显示上半年重点城市租金房价比升至2.17%,核心城市优质租赁资产投资回报率接近5年定存利率,大量长期资本正在不断进入。未来5年,能够整合政策资源、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的企业将成为市场主导者。 张波认为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方面,市场主体将迎来两大确定性机会。一是存量资产盘活,条例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开发商将滞销商品房、酒店、写字楼改造为租赁住房,通过 “整租运营” 获取稳定现金流。二是大数据+AI能更好赋能行业,例如通过构建集房源管理、租客匹配、租金支付、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数字化平台,可通过大数据分析优化房源配置和定价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