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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07长裕控股4月27日申购指南 氧氯化锆产能规模全球最大

2026-4-25 07:1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3| 评论: 0

摘要: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型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主营产品覆盖锆类产品、特种尼龙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三大板块。
  申购时间:2026-04-27 ,发行价格:13.86元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型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主营产品覆盖锆类产品、特种尼龙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三大板块。其中锆类产品为公司核心业务,包括氧氯化锆、碳酸锆、氧化锆、纳米复合氧化锆等,公司氧氯化锆产能达7.5万吨,系全球最大的氧氯化锆生产企业;特种尼龙产品方面,公司自主掌握长碳链尼龙聚合及改性关键技术,产能规模及品种丰富度国内领先。报告期内,锆类与特种尼龙产品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约90%,公司营收规模稳定在约16亿元左右。

  公司已取得7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6项),产品广销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印度、东南亚等全球市场,海外收入占比约30%—35%,国际化程度较高。在客户结构方面,公司与国瓷材料、比亚迪、日本东曹、瑞士EMS、韩国韩华集团等国内外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客户占主营收入比重约80%,客户质量优异、合作粘性强。公司连续多年荣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心技术形成明显竞争壁垒。

  公司亮点:氧氯化锆产能规模全球最大,特种尼龙产能规模及品种丰富度国内领先

  主营业务:锆类产品、特种尼龙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0,800.36万元、163,767.78万元和178,119.02万元,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以上,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小,主要为仓储及装卸服务收入、材料及废品废料销售收入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9,910.42万元、162,857.33万元和176,592.34万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与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包括锆类产品、特种尼龙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等,其中锆类产品和特种尼龙产品系公司主要业务,两者收入合计占比约90%,精细化工产品等其他产品占比相对较小。
  (1)锆类产品
  报告期内,锆类产品的收入分别为115,830.99万元、115,386.54万元及123,360.99万元。2024年度锆类产品的销售单价降低的同时销售数量增长,销售收入基本与2023年度持平;2025年度锆类产品销售单价变动较小,但销售数量延续了增长趋势,公司销售收入有所增长。
  销售数量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锆类产品的销售数量分别为57,322.65吨、63,982.44吨及70,514.83吨,呈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锆类产品销售数量均同比增加,一方面系公司锆类产品销售单价随着锆英砂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下降同步下降,导致下游市场价格敏感型客户采购意愿增强,另一方面系由于公司在与原有主要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上通过优化服务质量、横向拓展客户资源并重点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所致。
  销售单价方面,直接原材料成本占锆类产品营业成本的74%以上,除供需关系变动影响外,锆类产品销售价格受上游锆英砂、片碱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影响较大,两者通常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2024年度,公司锆英砂采购均价较2023年度均价下降3.95%、片碱采购均价同比下降9.27%,2024年公司锆类产品销售均价较2023年度有所下降,与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一致;2025年度,公司锆英砂采购均价较2024年度下降,但片碱采购均价同比上升,2025年度公司锆类产品销售均价下降,但变动幅度相对较小,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相匹配。
  由于纳米复合氧化锆包括加入不同金属氧化物稳定剂的多种复合氧化锆产品,种类较多,相关产品尚无权威公开市场报价。报告期内,公司氧氯化锆、碳酸锆、氧化锆产品合计占锆类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26%、89.85%及88.24%。经查询,公司氧氯化锆、碳酸锆、氧化锆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
  (2)特种尼龙产品
  公司特种尼龙产品包括长碳链尼龙、透明尼龙、半芳香尼龙等不同品类逾50种牌号,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汽车、手机、3D打印、特种服装、食品包装、无人机等方面。报告期内,特种尼龙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8,478.69万元、29,905.41万元及36,514.56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特种尼龙产品的销售收入均同比增加,主要系由于特种尼龙产品下游需求持续增长,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特种尼龙销售数量持续增长所致。销售数量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特种尼龙产品的销量分别为6,508.41吨、7,343.18吨和9,309.09吨。报告期内,公司特种尼龙产品销售数量持续增长,主要原因为:
  1)随着特种尼龙产品下游应用范围的逐渐扩大及原有应用领域的消费升级,特种尼龙材料整体需求空间继续扩张;
  2)随着特种尼龙产业链关键原材料己二腈国产化瓶颈被突破,特种尼龙原料端供应能力不断增强、产业链配套持续完善,国产特种尼龙产品的品质及市场竞争力随之增强,带动特种尼龙产品销售数量增长;
  3)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化国内市场布局,推动公司特种尼龙销售数量进一步增长。
  销售单价方面,公司销售特种尼龙产品的定价模式主要系市场定价。报告期内,公司特种尼龙产品的销售单价分别为43,756.75元/吨、40,725.39元/吨及39,224.65元/吨,随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呈下降趋势。区别于氧氯化锆等锆类产品及PA6、PA66等传统尼龙产品,特种尼龙产品品种繁多,主要用于汽车、机械、光学材料、消费电子、无人机等相对高端的领域,对产品的品质及稳定性要求较高,对价格的敏感度相对较低。同时,特种尼龙国产化进程仍在推进过程中,杜邦、赢创、阿科玛、瑞士EMS等大型企业掌握了一定的高端特种尼龙产品产能及市场份额,对高端特种尼龙市场具备较强市场影响力,亦培养了特种尼龙客户非“唯价格论”的采购习惯,客户更加注重产品的品质及稳定性。因此,对于特种尼龙产品,公司及行业企业采用了相对较为稳定的价格策略,主要基于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状况、技术指标、特定产品的客户需求情况、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等因素综合定价。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对公司产品定价存在正相关影响,但相较于锆类产品而言,公司特种尼龙产品销售价格受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相对较小,在更大程度上会考虑各型号产品的竞争状况、技术指标、客户特定需求及其价格承受程度等因素进行定价。
  (3)精细化工产品
  公司精细化工产品包括长碳链二元酸、长碳链二元醇及长碳链二甲酯。报告期内,精细化工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7,858.75万元、9,885.55万元及9,087.69万元,2024年度,公司精细化工产品收入同比增长,主要系由于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销售数量增长所致。公司销售精细化工产品的定价模式主要为市场定价,报告期内,公司精细化工产品的销售价格呈小幅波动趋势。长碳链二元酸产品系长碳链二元醇产品的上游,长碳链二元酸产品经酯化反应得到二甲酯,再经加氢反应得到二元醇,因此长碳链二元醇价格相对较高。2024年度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销售单价小幅上升的主要原因系由于醇类产品销售占比提高;2025年度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销售单价小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由于醇类产品销售占比下降的同时,醇类产品受自身产品结构及市场因素等的影响,销售均价略有下滑所致。
  (4)附产品
  公司附产品主要包括碱性废水浓缩液等。报告期内,公司附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5,047.38万元、4,105.36万元及3,313.53万元,其中碱性废水浓缩液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710.45万元、4,105.36万元及3,313.53万元,占附产品收入的比例为93.32%、100.00%及100.00%。最近三年,公司附产品销售收入逐年下降,主要系碱性废水浓缩液销售收入下降导致。
  公司碱性废水浓缩液主要应用于减水剂、泡花碱等化工品生产领域。2024年度,公司碱性废水浓缩液产品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由于单价有所下降所致。销售数量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碱性废水浓缩液的销售数量分别为94,420.58吨、93,141.42吨及70,060.16吨,2025年度公司碱性废水浓缩液销售数量同比下降,主要系受到下游建筑陶瓷行业需求低迷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应用于减水剂领域的客户提货量减少所致。销售单价方面,公司碱性废水浓缩液售价主要参照液碱市场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经查询液碱市场价格并与公司销售碱性废水浓缩液的价格对比,公司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与液碱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碱性废水浓缩液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与液碱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相符,呈现出较强的正相关关系。报告期内,由于市场公开统计的液碱含碱量为32%,而公司碱性废水浓缩液的含碱量仅在26%-28%左右,且杂质含量高于正常氯碱工艺生产得到的液碱,因此其销售价格低于液碱市场价格,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公司按客户所在地区分为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导,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04,525.38万元、106,632.93万元及120,922.08万元,占比分别为65.36%、65.48%及68.48%,整体较为稳定。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以终端客户为主,对应终端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27,196.15万元、131,740.03万元及135,742.03万元,终端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9.54%、80.89%及76.87%,占比相对较高。报告期内,贸易商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0.46%、19.11%及23.13%,2025年度,公司贸易商销售占比提高的原因主要系由于美国SN(USA)INC.及MATERIAL TRADING COMPANYLTD等主要锆类产品贸易商增加了对公司的采购订单量。
  5、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较为平均,没有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6、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销售回款的支付方与签订经济业务合同的往来客户不一致的情况,即第三方回款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8,998.03万元、5,922.43万元及5,616.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0%、3.62%及3.15%。
  公司第三方回款以境外第三方回款为主。公司境外第三方回款主要由大型跨国公司ELEMENTIS集团、索尔维集团、Umicore集团以及Luxfer集团产生,ELEMENTIS SRL INC、SOLVAY SPECIALTY POLYMERS BELGIUMNV、SOLVAY SPECIAL CHEM JAPAN, LTD.、UMICORE SPECIALITYMATERIALSBRUGGE、LUXFER MEL TECHNOLOGIES等主体分别向公司采购锆类及特种尼龙等产品,但因其内部管理要求及资金统筹安排,付款结算由集团统一支付或由集团指定的财务公司等内部公司进行支付,从而导致相关业务构成第三方回款。除此之外,公司2023年存在少量其他境外第三方回款,主要系阿根廷CASALDE REY&CIA SRL公司出于外汇管制等原因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账户JULIOCASAL DE REY HUE支付货款。公司境内第三方回款金额仅0.02万元,主要系由于大肯化学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向公司采购少量精细化工产品,因小额支付审批流程过长等原因,委托该公司员工代为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具备真实、合理原因,不属于重大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7、现金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存在现金收款的主要原因有:
  1)公司主要厂区周边的部分废旧物资回收商以及食堂水电租客为个人经营,其出于结算便利性考虑,使用现金进行结算;
  2)部分零星客户选择以现金支付小额货款,主要系由于该部分客户采购规模较小或仅与公司进行偶发性交易,到厂区自提货物的同时以现金结算货款所致;
  3)员工归还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备用金;
  4)公司以现金形式收取员工安全考核扣款等,以增强警示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付款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存在现金付款的主要原因有:
  1)报告期初,为加快费用报销速度及响应速度,部分员工的报销款或备用金,在其提交经审批的报销单或借款单后支付现金;
  2)个别员工出于节假日家庭开支等的考虑,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或报销款;
  3)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少量生日红包奖励等,以增强员工激励的效果;
  4)向部分位于淄博市淄川区厂区周边的农户支付福利形式的青苗补偿款,农户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
  综上,公司现金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且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不属于重大内控不规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规范现金交易行为并逐年减少现金交易金额,2024年末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未新增发生现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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