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83温州宏丰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8日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1个月)以内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无需补缴税款。 1、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