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63,100股不享有参与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774,144,175股剔除回购股份10,063,100股后的764,081,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204,053.7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