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征求意见稿》点评:渠道再扩容,激活险资活力
核心观点: 渠道再放宽,标的扩容应对资产荒 保监会日前发布消息称,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允许险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允许险资投资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 稳中有进,攻守兼备 保监会较为担心的是一些规模不够大的保险公司,通过提供能够吸引客户的高投资收益演示产品进行资金池储备,但却缺乏类似管理资金的能力和经验。此次《暂行办法》明确鼓励了保险资金可投资ABS、创投和私募等产品,思路很清晰:支持专业资金管理机构帮助险资管理资产配置,在强调风控的同时获取较高的稳健收益。本次修改也明确指出,保险机构涉足“直接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无担保债券投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创新、不动产投资计划创新和运用衍生品等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体现了风险与能力匹配的宗旨。截止2015年,保险资管公司总资产规模超过352.3亿元,较2013年增长84.7%。 配合偿二代,激活险资活力 偿二代已于今年正式实施,本次险资运营管理办法修改也是配合偿二代推进。具体而言,修规修改中明确“中国保监会应当根据公司治理结构、偿付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按照内控与合规计分等有关监管规则,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实行分类监管、持续监管、风险监测和动态评估。”这意味着不同风控能力的公司在险资运用上存在不同的标准。尤其是类似私募股权和ABS之类的具备一定风险的衍生金融产品,对投资方提出较为严格的风控能力。因此,虽然此次修改行业上是鼓励保险公司优化配置,投资新标的,但在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前,还不恩能确定是“大小具荣”。另外,本次修改也秉承此前中央鼓励险资支持实体经济的指导,对不动产和基础设施的投资有望扩大。 投资建议 本次险资运用调整符合优化险资结构,提升险资收益率的方向,但目前尚处于意见公开征求阶段,特别是一些高风险标的的投资,未来保险公司能够获得多少权限尚不得知。但从政策层面上,对行业扩大投资范围是定性利好。推荐顺序:中国平安、新华保险、中国太保、中国人寿。 风险提示 政策落实晚于预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