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26上海钢联澄清说明后复牌
一、情况说明 近日,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有媒体质疑公司旗下的钢银电商平台的交易量指标造假。为使广大投资者更清晰地理解钢银钢铁现货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钢银平台”)的发展思路、交易模式、管理体系与业务进展情况,特作出如下说明: 1、包括钢铁在内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基本有两大类:撮合交易模式与寄售模式。第一类为撮合交易模式,公司的钢银钢铁现货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钢银平台”)发挥了经纪人的角色,为生产商、次终端用户(为终端用户配送钢材的钢贸商)和终端用户之间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交易。交易促成之后,平台并不参与后续的支付结算、物流服务等环节。钢银平台的撮合交易服务为免费服务,不向买家或卖家收取费用,其交易额不计入钢银平台的销售收入。第二类为寄售模式,生产商或钢贸商委托平台进行销售,货物交易、货款支付、提货、二次结算等环节都由平台全程参与。由于寄售模式下的交易通过钢银平台结算,由平台向客户开具发票,其交易额计入钢银平台的销售收入。 2、2013年度钢银平台实现收入1,368,116,482.62元,系提供委托采 购 服 务 形 成 的 收 入 。 2014 年 半 年 度 钢 银 平 台 实 现 收 入824,353,951.59元,系提供委托采购服务与寄售服务形成的收入。撮合交易业务没有形成任何收入。钢银平台公布的交易量为撮合交易量与寄售交易量,不包括委托采购业务量。 3、撮合交易旨在吸引用户,培育用户习惯,为后续走向支付结算、物流仓储的全流程服务打下基础。钢银平台自2013年年底快速组建了自己的撮合团队(截至目前已有超600名员工)。公司并不参与撮合交易的资金结算与货物交收,没有完整地参与交易全流程,因此公司已建立并积极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不断对撮合交易的管理措施进行调整改进,以确保交易的真实性。钢银平台对撮合成交订单的确认设置了严格的审核流程,订单须经部门总监审核通过后方为有效成交量;此外,钢银平台设置了专门的部门对成交订单进行抽查,对买卖双方进行电话回访,以确定交易的真实性。随着钢银平台用户群体的不断扩大,自2014年7月1日起,钢银平台已经修改了撮合交易的激励政策,而钢银平台的交易量在2014年7月再创新高。钢银平台在其网站公布每日的交易数据、交易品种、交易地区和交易会员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司于201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公告中说明了撮合交易的免费策略及撮合交易量的查阅方式。 4、钢银平台已开始由撮合交易向寄售模式发展,并围绕交易提出了构建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生态链的规划,截至目前,该规划的实施情况顺利。2014年,公司成立了上海钢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从事第三方网络支付业务,目前正在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公司成立了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仓库的管理输出服务。自今年5月底以来,钢银平台在江浙沪地区推出了寄售模式,经过两个多月的发展,业务量快速上升。2014年8月4日,钢银平台当日的寄售业务量已经达到了7,300吨。取得这一成果的前提正是平台前期累积的巨大的撮合交易量带来的客户基础。大宗商品交易中,撮合交易主要是电商平台吸引用户的手段,寄售业务量方是未来电商平台竞争中的主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