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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媒体报道澄清公告概念股

2014-7-23 05:4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330| 评论: 0

摘要: 2014年媒体报道澄清公告概念股002639 雪人股份
000629 攀钢钒钛澄清说明暨复牌公告


一、传闻情况
近期,有媒体报道了有关鞍钢矿业集团成立的信息,其中提及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钒钛”或“本公司”)有关的内容,主要如下:
要点 1:“10 月 11 日,由鞍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整合该公司铁矿资源组建的鞍钢矿业集团(以下简称“矿业集团”)正式揭牌。矿业集团由鞍山矿业公司、攀钢矿业公司和澳大利亚卡拉拉铁矿整合而成。”
要点 2:“新成立的矿业集团以上市公司攀钢钒钛为平台,最终将实现鞍钢集团所属的矿业资产全部装入攀钢钒钛,同时攀钢钒钛的非矿业资产将被全部置换出来。”
二、澄清说明
(一)关于要点 1
要点 1 所述矿业集团揭牌成立属实,但“矿业集团由鞍山矿业公司、攀钢矿业公司和澳大利亚卡拉拉铁矿整合而成”的表述不实。
1. 矿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10 月 11 日,鞍钢集团在辽宁省鞍山市召开了矿业集团成立大会,宣布成立矿业集团。
经询鞍钢集团,拟组建的矿业集团将由鞍钢集团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主要资产为鞍钢集团所属鞍山地区未上市矿业资产,即现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以下简称“鞍钢矿业公司”)所属资产。截至目前,鞍钢集团尚未完成对矿业集团的注资和工商注册手续。鞍钢集团对矿业集团注资前后,2. 矿业集团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未以资产或其他任何方式入资矿业集团。截至目前,本公司与矿业集团之间不存在直接股权控制关系。
(二)关于要点 2
要点 2 所述情况部分符合实际。
1. 鞍钢集团所属的矿业资产
除实际控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的鞍千矿业、攀钢矿业、卡拉拉以外,鞍钢集团拥有的其他非上市矿业资产全部集中在鞍钢矿业公司。截止 2013年底,鞍钢矿业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25.15 亿元,净资产为 62.36 亿元,目前拥有大孤山铁矿、东鞍山铁矿、眼前山铁矿、齐大山铁矿、弓长岭露天矿、弓长岭井下矿等矿山的采矿权,合计探明铁矿储量达 77.2 亿吨,矿种均为贫磁(赤)铁矿,原矿品位均在 30%左右,经过采选加工后的铁精矿、球团矿、烧结矿品位分别达 67%、65%和 56%。
在攀钢钒钛与鞍山钢铁于 2011 年底实施重大资产置换时,鞍钢集团曾做出了“将尽最大努力逐步促使鞍钢现有的铁矿石采选业务达到上市条件,在鞍钢现有铁矿石采选业务符合上市条件且相关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5 年内将其注入攀钢钒钛”的承诺。
本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9 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拟收购的齐大山铁矿及选矿厂资产,即为鞍钢集团上述注资承诺中“鞍钢现有的铁矿石采选业务”的一部分。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推出,是鞍钢集团履行上述注资承诺的计划步骤之一。由于相关土地、房产办证,环评等工作量较大,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审议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正式方案。目前,办理土地及房产证等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由于鞍钢矿业公司为存续近百年的老企业,其土地资产存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许多行政审批,加之环保监管增强,使得相关土地、房产办证工作量较大和环评工作难度增加。目前,鞍钢集团正按照承诺,对照上市公司要求,从矿业权、土地资产、房屋资产、环保手续、管理规章制度等各方面对非上市矿业资产进行梳理、完善,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辽宁省及鞍山市的支持,力争 2016 年底前,除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外,逐步使有关矿业资产达到上市条件,为履行注资承诺创造条件。
此次成立矿业集团,是鞍钢集团为理顺和强化对集团旗下矿业资产管理、做实攀钢钒钛对鞍钢集团未上市铁矿资产的托管、加快有关资产达到上市条件进程的举措,也是鞍钢集团切实履行上述注资承诺的计划步骤之一。
2. 攀钢钒钛的非矿业资产
除鞍千矿业、攀钢矿业、卡拉拉铁矿石资产外,本公司其他非矿业资产包括钛业务、钒业务、发电业务(即发电厂,非法人单位)及其他业务,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出售或置出非矿业资产的计划
三、必要的提示
1.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未来至少三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2. 本公司 2014 年 1 ~ 9 月的业绩,预计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不超过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的信息披露规定,本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有关本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业绩的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将于2014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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