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卡倍亿(300863)5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协实业于5月16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新协实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新协实业系持有卡倍亿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期间,新协实业通过“新协实业”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卡倍转02”,存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情形。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新协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冠城新材:公司实控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冠城新材(600067)5月16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实控人、董事薛黎曦收到江西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西证监局拟决定:一、对薛黎曦建议他人买卖冠城大通(公司原简称,下同)的行为,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薛黎曦短线交易冠城大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