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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证券报纸头版内容精华摘要(7月2日)

2025-7-2 08:1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2| 评论: 0

摘要: 四大证券报纸头版内容精华摘要(7月2日):创新药再迎政策东风 16条新举措含金量高,全国铁路调图提升客货运输能力
香港稳定币新政落地 全球机构抢滩合规发行


  “我们于近期发布了《香港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2.0》(下称《政策宣言2.0》),内容涵盖优化监管、扩展产品、推进应用场景及培育人才合作等方面,希望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数字资产中心的地位。”7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

  香港正以前瞻性的姿态,积极拥抱全球数字资产浪潮,稳定币成为重要抓手。“稳定币在传统系统以外,提供了一个具备成本效益的替代方案,有潜力革新支付、供应链管理及资本市场活动。”在《政策宣言2.0》中,香港特区政府明确,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不少参与跨境贸易和结算业务的企业对使用稳定币以降低成本和加快交易流程表达了浓厚兴趣。为充分发挥稳定币的潜力,香港特区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将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配以必要的监管指引,推动稳定币发行人将稳定币应用拓展至不同场景,助力解决企业经商及市民生活中的实际痛点。

  首批合规稳定币或发行在即

  伴随着香港《稳定币条例》正式生效及《政策宣言2.0》的发布,全球企业加速入场。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已经有不少参与跨境贸易和结算业务的企业对稳定币这一融合区块链技术与法币稳定性的新型支付工具表现出浓厚兴趣。

  其中,京东正积极与香港金管局及其他区域的监管机构展开密切沟通与合作,推动京东稳定币业务在全球合规展业;蚂蚁国际明确表示,在相关通道开启后,将尽快提交牌照申请;小商品城(600415)在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明确表示,旗下跨境支付平台“义支付”将在法规明确、路径畅通后,积极评估并尽快提交相关申请。

  “《稳定币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我们将向香港金管局申请稳定币发行人牌照。整体看,香港有望在年底迎来首批合规稳定币发行。”有机构人士向记者表示。

  《稳定币条例》明确规定,持牌人必须满足储备资产管理、赎回保障机制、本地实体运营、资本充足要求、适当人选标准、全面风险管理等六大合规要求;同时,仅允许获香港金管局发牌的稳定币发行人、获香港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持牌法团、香港认可银行机构等四类持牌机构向公众销售稳定币。

   HashKey集团首席分析师丁肇飞说,《稳定币条例》的通过并实施,展现出香港构建全球数字资产中心的雄心。同时,《稳定币条例》的落地,标志着香港在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不仅填补了法币挂钩稳定币的监管空白,还为行业提供了清晰的合规框架,储备资产隔离、赎回保障及反洗钱合规等要求,将有效降低挤兑等系统性风险。

  各类机构积极布局

  “稳定币发行人发牌设有相当高的门槛,预期在初期只会批出数个牌照。”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说。目前,香港金融管理局正就落实《稳定币条例》的具体指引进行市场咨询,争取尽快订立指引。

  早在2024年,香港金管局就启动了稳定币发行人“沙盒计划”,从40多份申请中选定了3组参与机构:京东币链科技(香港)、圆币创新科技,以及由渣打银行、安拟集团与香港电讯联合成立的合资公司。

  记者了解到,除了上述三家公司,还有10余家香港机构正在加紧测试交易支付场景,有意抢滩首批稳定币发行人资格。

  余伟文表示,获发牌的稳定币发行人必须有实实在在的应用场景,以稳健和可持续的方式运营业务,也需要与市场参与者建立信任,使其稳定币获得认可。进入稳定币发行人沙盒并非将来申请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的先决条件,即使已进入稳定币发行人沙盒的参与机构,也不表示必然会获得牌照。

  由于稳定币发行人需要挂钩法币价值(即1枚与法币挂钩的稳定币等价于1单位法币),部分有意申请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的机构正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计划将代币化产品引入稳定币现金管理方案。

  “华夏港元数字货币基金主要面向零售投资者。”华夏基金(香港)数字资产管理主管和家族财富主管朱皓康告诉记者,待香港证监会相关监管条例落地后,其将探索基金在稳定币生态系统中的应用,例如支持投资者使用合规稳定币进行申购和赎回。“若能实现这一创新应用,我们的基金管理规模有望出现较明显的增长。”朱皓康说。

两部门出台16条举措破解创新药系列难题 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和商保药品目录
  7月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并印发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正式公布,旨在推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医用药需求。当日,两部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措施》进行了解读。

  《措施》在加大创新药研发支持力度、支持创新药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强化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构建了创新药从研发源头到临床应用,再到多元支付的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体系,多项突破性举措引发关注。

  其中,“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的正式确立,成为《措施》最大亮点之一。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发布会上表示,将做好医保的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衔接,为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提供稳定的出口,更好地稳定企业预期,进一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从制定程序上看,商保创新药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国家医保局将充分发挥医保目录调整的专家优势,减轻企业多头申报的事务性负担,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程序基本一致,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

  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调整的关键区别在于前者将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方案制定、专家评审、价格协商等环节,保险行业专家将深度参与,其对药品准入及价格协商拥有重要决策权。

  “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黄心宇表示,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医保部门还将为目录内药品提供“删除外支持”,即不纳入基本医保自费率考核、不列入集采可替代药品监测范围、相关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

  打通了创新药准入医保和商保的渠道后,解决医疗机构“最后一公里”的配备和使用问题成为关键。针对创新药进院难问题,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明确,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措施》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药占比”或“品规数量限制”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特别是医保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的品种可突破“一品两规”限制。鼓励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会,根据临床和患者需求完善药品配备。

  同时,提升临床使用能力。创新药上市后,其巨大健康获益的实现依赖于临床医师的规范合理使用。《措施》要求医疗机构提高创新药使用能力,鼓励行业学(协)会和医疗机构总结使用经验、提升能力,指导医师规范用药,确保用药安全。

  此外,对于合理使用的医保目录内创新药,医疗机构可“特例单议”,医保部门将优化评议流程,按季度或按医院快速处理。

  在着力完善国内创新药研发、准入、支付和使用全链条支持体系的基础上,《措施》还着眼于提升中国创新药的全球竞争力。据悉,国家医保局将从三方面促进创新药在全球市场的发展。

  一是搭建平台,助力拓展海外市场。据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指导广西依托中国—东盟医药区域集采平台,积极促进国产药品、医用耗材进入东盟国家,同时创新建立跨境购药便捷服务通道。这标志着医药集采领域跨境交流合作迈出实质性一步。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支持更多有条件的地区发挥区位优势,搭建创新药交易平台,加强国际推广。

  二是开拓思路,助力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鉴于生物医药行业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措施》专门提出,支持鼓励商业保险扩大对创新药的投资规模,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国家医保局也将支持创新药企业借助香港、澳门相关优势,促进中国创新药走向世界。

  三是提供价格支持,助力创新药出海。为支持创新药海外上市,国家医保局准备借鉴国际做法,按照企业自愿原则,执行谈判价格保密机制。特别是对商保创新药目录内的药品,将探索建立更加严格的价格保密机制。未来,国家医保局将采取更有实效的措施,在价格方面为创新药“走出去”提供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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