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尽快完成PPP条例起草 荐4股
事件: 中国政府网披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提出对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立法项目,要根据改革进程和改革方案,抓紧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引入社会资本条例。 投资要点: 条例属于广义的法律,相比先前办法力度逐步增强。本次PPP条例由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个部门共同起草,其中法制办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可以颁布行政法规和条例。从强制力度上讲,条例具有强制性,属于广义的法律,在内容上条例主要指行政机关和相关政府部门在职权范围如何执法,往往从执法主体角度出发制定。在此之前,2014年12月财政部和发改委分别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操作指南往往更多体现的是政府通过调研论证所愿意采取的合作模式,并不具备强制性。指导意见比操作指南更有效力,尽管与法律的强制力相差较大,但在实际工作中,提出指导意见后相关单位需要组织学习,对行政处理方向具有较强的指引性,因此,在力度上,PPP相关条例的出台将在规范合作双方行为上具有更强的约束力。 条例颁布实施较法律更加迅速,后期法律仍有改善的空间。从出台的节奏上,人民代表大会委托国务院法制办连同相关部门(财政部、发改委)制定条例,由于不需要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条例从起草到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通常一年,最快预计半年),到专家论证和领导审批(近一年),进度快于法律,最后生效只需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在人大备案即可。先出台条例为后期法律进行铺垫。从时间进度上,条例出台更快,可以有效缓解PPP在具体案件实施中缺乏法律参照的问题,在后期法律仍具有改善的余地和空间。首先,法律通常与条例相比更加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权力受到制约,私人权利受到保障,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此外,随着国家法制观念的进步和PPP发展的经验积累,后续仍具有改善的余地和空间。 “抓紧办理,尽快完成”体现政府两法合一的决心。此前,财政部和发改委分别牵头起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征求意见稿)》和《特许经营立法(征求意见稿)》,由于立法主体差异,造成实际操作中缺乏参照依据。2016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PPP领域的法律由法制办牵头最终实现两法合一。本次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要抓紧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体现出政府的决心。 投资建议:我们看好拥有较强资源背景和工程总承包能力的上市企业。环保行业推荐中金环境(17年26X,40%增速,高成长低估值,“咨询+制造+施工”一体化环境医院)、高能环境(土壤修复龙头17年4亿净利润高增长25X,PPP在手订单饱满)、龙马环卫(环卫服务+设备龙头,新签订单市占率上升,PPP项目收益率同步提高,17年31倍,年均35%以上增长)。 建筑领域建议关注一季度订单增长快,业绩可持续性强的公司,另外建议关注PPP新方向——特色小镇的相关标的,重点推荐:葛洲坝(17年12X,28%增长,PPP+环保+一带一路将是未来成长主线,增长可持续性强)、铁汉生态(17年25X,55%增长,受益流域治理和海绵城市的PPP龙头)、东方园林(17年23X,50%增长,订单多,增长有望超预期)、棕榈股份(17年28X,318%增长,特色小镇龙头,订单好,业绩反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