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积分制正式发布 新能源积分制影响的车企数扩大(概念股) ...
《管理办法》的正式落地将利好新能源车产业的长期发展,并将推动新能源车消费升级。新能源积分和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实施,将加速我国新能源车对传统燃油车的替代。 事件概述 2017年9月28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新能源车积分制度从2019年度开始实施,2019、2020年度的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其中,关于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的计算方法如表1所示。 浙商·电气新能源 | 双积分制正式发布,新能源积分制影响的车企数扩大 正式版《管理办法》较《征求意见稿》有小幅修改较之6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工信部此次正式发布的《管理办法》有小幅修改,主要变动如下。第一,新能源积分制度将推迟一年,于2019年开始实施,2019、2020年度的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同时,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满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而在6月的意见稿中,是对不满5万辆的乘用车企业不设比例要求。可见,《管理办法》扩大了新能源积分制度适用的企业数。第二,对年度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未获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暂不实施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而意见稿中有积分要求。第三,新能源汽车积分中,正积分可以自由交易,但不得结转(2019年度的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乘用车企业2019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可以使用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抵偿,而意见稿中只规定新能源汽车积分不得结转。第四,燃料电池乘用车积分计算规则有所改变,将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纳入了标准车型积分线性计算公式,而非仅由续航里程简单划定积分,计算规则更加科学。 正式版积分制可行性更强我们认为,新能源车积分制度2019年实施以及2019、2020年积分合并计算大幅缓解了各乘用车企的积分压力,让车企(尤其合资车企)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积分计算规则更加完善,也使得《管理办法》可行性更强。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管理办法》的正式落地将利好新能源车产业的长期发展,并将推动新能源车消费升级。新能源积分和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实施,将加速我国新能源车对传统燃油车的替代。我们预计,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有望达到69万辆,同比增长1/3;2020年200万辆产销目标实现概率较大,纯电动乘用车与纯电动专用车将成为重要的增长点。建议关注新能源车产业链优质标的:国轩高科、坚瑞沃能、华友钴业、赣锋锂业、多氟多、当升科技、杉杉股份等。风险提示政策推行或遇阻力,新能源车推广或不达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