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07彩虹股份澄清公告
主营:彩色显像管的生产、销售。 一、传闻简述 2014年7月14日,相关网络媒体出现针对本公司的有关传闻,称本公司获得一种基于红外眼球跟踪技术的LED背光控制方法的专利,并获得欧洲专利局认可。红外眼球跟踪技术是全息手机最重要的技术支持。 二、澄清声明 经本公司核实,上述传闻内容与公司无关,现澄清如下: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晶玻璃基板业务,不涉及传闻所述业务,不具有传闻所述的相关专利技术。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4年7月14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电子”)通知,彩虹电子于2014年7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了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3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 本次减持前,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139,504,7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3%;本次减持后,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135,904,7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5%。 彩虹电子自2014年3月25日起至今,已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2,9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