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300162)2014年度拟10转15并派现1元
1月6日讯 雷曼光电(300162)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经研究后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4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2.01亿股。 雷曼光电表示,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陈岗四名董事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雷曼光电: 公司2011年10月与中超签订了合作协议补充协议(6月签订了合作协议),鉴于中超已取消开发赛场二圈广告板资源(价值2000万元/年),公司享有的二圈广告板经营权相应取消。中超以等值的一圈广告资源置换公司作为球场全彩显示屏供应商的相应权益;解除原约定。“原协议所需技术服务费140万/年”现修改为所发生软件支持费用和播放费用全部由本公司负责。中超支付的“置换费、咨询费、维修人员差旅费由原来的15万元/年”修订为22万元/年。(LED)广告板每场比赛展示时间6分钟修订为不少于12分钟。公司提供的LED全彩显示屏替代传统广告板,显示屏总长为3360米。协议有效期为6年,自2011年6月16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合作5年期满后,如双方顺利履行合作协议,协议延长1年。在协议期内,公司将享有“中国足球协会授予的战略合作伙伴”称号和相关权益, 以及中超公司授予的相关联赛与广告经营权益,自本协议签订后,公司作为中超公司LED设备制造类别的唯一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