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78新城市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0日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授予登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总额由125,000,000股增加至125,973,380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即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变动后的股本总额=25,000,000.00元÷125,973,380股≈0.1984546元/股。转增股本总额=变动前的股本总额×原转增股本率=125,000,000股×2.00股÷10=25,000,000股;变动后每股转增数=转增股本总额÷变动后的股本总额=25,000,000股÷125,973,380股≈0.1984546股。 经调整后,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5,973,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8454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8609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8454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969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845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