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电改第三个配套文件出台:脚步声声近,电改正起行
事件: 电改第三个配套文件出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第三个配套文件--《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简评 电改推进速度超出预期 自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电改第一个配套文件(《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起,一个月内连续出台三个配套文件,由此可见政府推动和落实电改的决心和力度,9 号文件中的内容将通过系列配套文件逐条落实。 试点扩容,进入国网地盘 此前的深圳和蒙西作为试点,由于电网规模较小,代表性并不强。此次试点扩容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四省,分别代表了华东、华中、西北和南方四个大的区域电网,更具普适意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试点的触角进入了国家电网,反映了国家电网在电改方面的正面态度,对于电改推进无疑是十分有利的。文件还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给予了地方一定自主权,电改推进有望进一步提速。 现有格局将会改变 输配电价改革的目的是解决电价制定和监管难的问题,推进电价的市场化,由开放性的市场来决定电价。电改实际上是要构建一个新的、符合市场规律的电力交易体系,其中的交易主体、交易规则和盈利模式都将会发生改变。 售电侧受益 电力交易市场的重构带来了售电侧的巨大市场空间,根据9 号文件中确定的售电主体类型,相关受益标的有:阳光电源、智光电气、正泰电气、北京科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