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开发000514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分红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