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000800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净利润)为正值。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是指达到以下情形之一: (1)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20%; (2)收购资产交易时,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30%,对同一交易事项的金额在连续十二月内累计计算。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上述条件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