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002513未来三年(2023-2025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 ...
蓝丰生化002513未来三年(2023-2025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2)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前款所指特殊情况系指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其它情形。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