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公司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等情况,结合公司近期资金支出安排,确定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